近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在網絡媒體時代,家長知識權威性的喪失削弱了父母人格的魅力,加大了家庭教育的困難。這個說法有明顯的邏輯錯位。
一是“知識權威性”和“人格魅力”的關系問題。一個人的知識水平和人格修養并不一定呈正比。知識水平指的是所掌握知識的多少,人格修養則是一個人在待人處事中表現出來的道德、操守、態度、價值觀等。古今中外,知識水平很高的邪惡者數不勝數,由于條件限制而沒有學到多少知識卻有較高人格魅力的人更是不勝枚舉,怎么能說“知識權威性的喪失”就必然會“削弱人格魅力”呢?
二是“家長知識”與“家庭教育”的關系問題。家庭教育的主要內容本就不應該是知識教育,而是孩子的倫理教育和人格教育。家庭教育首先要培養孩子的角色意識,即他不是家中甚至社會中的“小皇帝”,而是處在各種倫理關系中的一個特定角色。其次要教會孩子做人,包括良好的行為習慣、健康的價值觀、文明的交往禮儀、寬容的態度、開朗的性格,等等。這些與家長的知識權威性并沒有什么必然聯系,而是與家長的人格魅力即行為習慣、生活態度、價值觀、道德情操等息息相關。
現在的家庭教育已經愈來愈嚴重地陷入了知識取代一切的困境,許多家庭只關注孩子的分數而不注重培養孩子的倫理意識,不注重言傳身教。在這樣的情況下,談什么“家長知識權威性的喪失會加大家庭教育的困難”,無異于錯上加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