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活動室管理制度
1、各活動室應遵循兒童發展特點制定計劃。
2、各活動室內物品需詳細登記,各室之間不得相互隨意挪用物品。
3、各活動室主要負責人負責損耗材料的添置。
4、各班按時進入多功能室活動,不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負責人說明。
5、幼兒活動后,活動室兼課教師應及時收拾、整理,保持活動室整潔。
6、每周五下午由負責人進行全面收拾整理,清點物品。
7、負責人應提前一周制定活動室計劃,將計劃發至下周兼課教師手中,如有疑難之處,應向兼課教師說明。
8、兼課教師應做好每個班活動時的效果分析,對活動中出現的問題做好記錄,便于以后修改。
9、活動結束時,兼課教師應協助本班教師集合幼兒回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