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關于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要求,切實做好我區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進一步推動學校端正辦學思想,規范辦學行為,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實現內涵發展,促進學校教風和學風的根本性好轉,充分發揮責任區督學在學校中的檢查與監督作用, 全面完成督學工作的目標任 務,特制定本督導工作計劃。
二、督導目標
1.督導學校及班子成員貫徹執行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和有
關方針政策情況。
2.督導學校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3.督導學校招生、收費、擇校情況。
4.督導學校開足開齊課程和課堂教學情況。
5.督導學生學習、體育活動和課業負擔情況。
6.督導教師師德、專業發展及禁止從事有償補課、家教情況。
7.督導學校食堂、飲水安全衛生等情況。
8.督導校風、教風、學風建設情況。
三、具體工作安排
九月份
1.開學準備工作是否到位。
2.了解招生、收費及擇校情況。
3.課程開設及常規教學。
十月份
1、規范辦學督導檢查。督促、指導學校貫徹執行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2、聽推門課、研討課,傾聽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深入研究調研,及時解決問題。
十一月份
1、安全教育督查及師德師風有償家教督查。
2、開展學生課業負擔專項調查工作并督促整改。
十二月份
1、開展學校辦學行為自查和督查工作。
2、整理責任區督導工作總結、督導案例、整改報告、督導論文等
2016 年 9 月